【内容摘要】 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2月8日,自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当日10时起,我市解除自1月14日12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
2月8日,自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当日10时起,我市解除自1月14日12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继续实施轻中度污染天气一级管控措施。
1月14日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对重污染天气的管控治理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月8日,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通过对当前大气污染态势的认真分析与研究,判定我市大气污染处于下降发展态势,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已降至200以下。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解除我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
解除橙色预警后,我市将实施轻中度污染天气一级管控措施,该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实行驻厂管理,要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全部开启,确保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视情况确定是否限产减排。监督辖区内重点燃煤企业,中原油田安环处负责监督中原油田的供热、供暖锅炉停止用煤运输作业,严格实行限产减排,实行轮停制,企业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全部开启,确保企业废气达标排放。对不宜执行限产减排措施或无法核定减排量的,分类分批次实行轮流停产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除应急抢险外,管控范围内的土石方和建筑拆迁工程停止作业,停止一切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的扬尘管控力度。合理调整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加国道干道、县乡公路和城区道路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扬尘作业频次,加强道路吸尘作业。严格落实大型货车、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加强高峰时段、重点路段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原地怠速时间。做好建筑垃圾运输车、渣土车的管理工作,在管控范围内实行24小时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禁行。严禁在城区焚烧树叶、垃圾,严禁在城区燃烧木材烤火取暖、违规露天烧烤。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严禁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营业。呼吁绿色出行,减少尾气排放。